强夯法处理原地基施工技术
2017-06-22 11:23:17
强夯法适用于处理碎石土、砂土、低饱和度的粉土与黏性土、湿陷性黄土、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。关于高饱和度的粉土和黏性土等地基,当选用块石、碎石或别的粗颗粒资料进行强夯置换,应经过现场实验断定其适用性;当强夯所发生的振荡,对现场周围已建成或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有影响时不得选用,有必要选用时应采纳防振办法。
路基用地规模内的树木、灌木丛等均在施工前采伐或移植整理,并移置于路基用地以外,进行妥善处理。
路堤原地基在填筑前进行强夯处理,通常路基强夯规模为路基坡脚外3m;桥台及台后强夯规模:纵向不小于20m或2倍桥台高,台前至锥坡规模,且不小于3m。关于Ⅱ级以上湿陷黄土地基选用强夯处理,夯实宽度为路基坡脚以外3m的规模,路堑段开挖到路床后先重锤夯实,后回填30cm厚的6%石灰土垫层。桥头路段、挡土墙高度大于6m时,应消除湿陷,故选用灰土桩。假如夯实机械不易到达或不具备强夯条件的,在路基规模内地基50cm掺6%石灰处理,在路基坡脚内3m,外1m规模地基选用挤密灰土桩处理。对路基规模内及其道路两边的黄土陷穴、落水洞和空泛,进行回填压实,保证路基的安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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